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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杉磯市租客2/1前要付清所欠房租,否則可能遭驅逐

官員宣布,洛杉磯的租戶將被要求在本週四(2月1日)之前償還在COVID-19大流行期間應支付的所有租金。如果不這樣做,官員表示這些租戶可能會面臨被驅逐的命運。

這一還款期限的到來,標誌著在COVID-19大流行期間政府為失業或受疾病困擾的租戶提供了近四年的保護。但是,到了2月1日,官員們要求租客們償還2021年10月至2023年1月期間累積的所有租金債務,否則可能面臨驅逐。

先前的償還期限壓在2023年8月,政府要求該市租戶償還大流行第一年半以來的債務。而本週四的最後期限則要求租戶償還2021年10月至2023年1月期間所欠的所有債務。

根據賓州大學進行的一項研究,預計洛杉磯有9萬3000名租屋者可能因保護措施的取消而面臨被驅逐的風險。而這9萬3000人中,有一半的人拖欠約三個月或更短期的租金。但研究人員發現,大約1萬7000名洛杉磯人拖欠多達一年或更長時間的租金。

洛杉磯市議員拉曼(Nithya Raman)發聲明表示「2月1日,有關租房者的政策再次發生變化,我們必須確保洛杉磯人了解自己的權利,並確保市政府隨時為他們提供幫助。」洛杉磯市住房部門正鼓勵租戶撥打熱線(866)557-7368,以了解相關規定的內容與自身權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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