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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部調整支付加班費的門檻  400萬人受益

聯邦勞工部4月23日公佈了一項新規定,雇主必須向週薪低於1128美元(即年薪約在58,600美元)、每週超過40小時工作的勞工支付加班費。 這項新的規定惠及美國約400萬靠薪水過活的勞工,比歐巴馬時期在法庭上被推翻的規定還要進一步。

川普擔任總統時期,勞工部規定年薪35,500美元是雇主必須支付加班費的門檻,但民主黨紛紛表示這個門檻太高。 而這次把年薪門檻調整到58,600美元,則是大幅降低了支付加班費的門檻。 不過,勞工部的這項規定不適用於以小時計算報酬的臨時工。

代理勞工部長蘇維思(Julie Su)在一份聲明中表示,勞工部的這項規定確保了勞工階級的利益,工人要么賺更多的錢,要么在工作時間更少的情況下獲得相同的報酬。 她說:“很多情況下,低薪工人和小時工做著同樣的工作,但他們離開家人的時間更長,而且沒有額外的工資。”

根據勞工部的新規定,薪資門檻將於7月1日提高至43,888美元,並於2025年1月1日提高至58,656美元。 從2027年開始,此門檻每3年自動調整一次,以反映實際生活成本和收入的變化。

新的規定也有可能面臨法律挑戰,因為人們認為它與奧巴馬政府時期的規定一樣,違反了聯邦工資法,也因為它包括了許多通常沒有資格加班的低薪主管和專業人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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