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KMRB AM1430 粵語廣播電臺     
今日頭條

跪頸案╱前警官3罪成立 面臨最高40年監禁

明尼蘇達州非裔佛洛伊德(George Floyd)遭警跪頸致死案,陪審團經過兩天共10.5小時的討論,對被告沙文(Derek Chauvin)有罪達成共識,包括二級過失殺人、三級謀殺和二級謀殺罪全部成立。

沙文聆聽陪審團宣讀定罪時,因戴著口罩,幾乎無法看到任何反應,罪名成立後,沙文的保釋立即遭到撤銷,接著由法警戴上手銬後帶離法庭,法官將在兩個月後宣判刑期。

佛洛伊德在去年5月25日,因涉嫌在一家雜貨店使用20元假鈔購買香菸遭店員報警;警方據報到場後,發現佛洛伊德和另外兩人坐在汽車內,其中1名警察萊恩拔出手槍命令佛洛伊德把手舉起,接著把他從車內拉出,幾分鐘後,佛洛伊德突然跌倒在地,他告訴警察自己患有幽閉恐懼症;這時沙文來到現場,和其他警員一起試圖把佛洛伊德押進警車。

接著沙文又把佛洛伊德從警車後座拉出來,導致佛洛伊德臉朝下跌倒在地,接著沙文就將膝蓋壓在其頸部;儘管佛洛伊德多次求救,沙文都不為所動,待發現佛洛伊德失去意識後,才緊急將其送往亨內平郡醫療中心,一小時後由院方宣布死亡。

此案發生後,引發全美「黑人的命也是命」示威狂潮;檢察官布萊克威爾(Jerry Blackwell)說,20日的結果告訴佛洛伊德家人:「他是大人物,他的生命很重要。」

佛洛伊德的家人聚集在明市的一間會議室,陪審團宣讀結果後,會議室傳出歡呼聲;法院附近的公園聚集300多人歡呼、擁抱,有人激動落淚,許多民眾湧上明尼亞波利斯市中心周圍街道,汽車也頻按喇叭。

沙文因故意使用膝蓋襲擊佛洛伊德,導致佛洛伊德死亡,被控二級謀殺;並因其「思想墮落,罔顧人命」,遭控三級謀殺;二級過失殺人的指控,則是因沙文的「重大過失」,導致佛洛伊德的死亡。

每項控罪都單獨列入考慮是否定罪;二級謀殺罪成立的話,沙文最高可面臨40年監禁,三級謀殺可處最高25年徒刑,二級過失殺人最高監禁10年。

佛洛伊德案從三周前開始審判,檢方共傳喚多達38名證人出庭作證;檢察官史萊賀(Steve Schleicher)向陪審團說,「你們要相信你們的眼睛」、「這不是警察執法,這是謀殺」。

被告方共傳喚七名證人,但沙文行使憲法權利放棄作證,辯方律師尼爾森(Eric Nelson)反駁,沙文使用武力雖令人反感,但當下是恰當的,且現場一群充滿敵意的旁觀者,分散了沙文的注意力。

尼爾森並指出,佛洛伊德的死是因為使用芬太尼(fentanyl)與甲基苯丙胺(methamphetamine),以及他對警察的抵抗與潛在的心臟問題,並不是沙文的行為所致。

Previous ArticleNext Article

留言分享

Send this to a friend